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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:深圳市明天形象策划有限公司(IELA中国区总代理)
乙方:
为提高企业标志的国际化规范程度,加强国际间企业与企业的无障碍沟通、交流,进而达成贸易,促进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,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,签定以下协议:
一、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
1、甲方授权乙方为 区域代理,并在该区域开展相关内容的工作;
2、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;
3、甲方为乙方提供业务人员培训;
4、向获得“国际企业标志规范委员会”审定的企业颁发验证证书。
二、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
1、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代理费 万元整;
2、乙方必须具备在当地注册的法人资格;
3、乙方必须具备一定的办公条件;
3、乙方工作人员报甲方备案;
三、 双方共同尊守的条款
双方一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,维护IELA中国区机构和中国名牌培育委员会的声誉,不发生违背IELA、“名培委”宗旨和超过IELA、“名培委”工作条例外的行为。
四、违约责任
双方必须严格尊守协议,违约方负责赔偿一切经济损失。
五、协议终止
1、本协议期限为一年,履行完毕自动终止;
2、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;
3、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要求中止。待双方协商一致后,签订终止协议。
4、甲、乙双方同意终止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。
六、协议争议
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,甲、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,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,协商不成时,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七、协议生效日
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,甲、乙双方各持1份(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)同具法律效力。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。
甲方: (公章)
法定代表人: (签字)
地址:广东省深圳市 区 街 (路) 号 邮编:
电话:
乙方: (公章)
法定代表人: (签字)
地址:
签约地:
年 月 日
联系方式:
地址:深圳市深南大道1056号银座国际大厦12层
邮编:518040
电话:(0755)82873367 82873392
银行汇款:
户 名:深圳市明天形象策划有限公司
开户行: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红岭支行
帐 号:18050142100038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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